7月21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提出省住建厅可与外省、区市签署工程招标投标失信行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施省际协同和跨省域联合惩戒,共享失信黑名单信息。 文件中明确,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公布期限为1年。期间实施限制惩戒: 1、列入标后稽查重点检查对象,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2、降低信用评分
投标人:招投标信用评价“不良信息项”分值扣30分;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不良信息项”基础分值扣除,计0分。 相关人员:参与投标时,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其“不良信息项”基础分值扣除,计0分; 3、移交有关主管机关或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 4、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对失信行为当事人采取的限制措施。 文件原文
来源:“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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